案例分析 | 工资要不到?电子数据来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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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 工资要不到?电子数据来帮你

2021-7-26 09:59| 发布者: 龙华司鉴| 查看: 593| 评论: 0|来自: 龙华司法鉴定整理

近年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越来越多,国家在劳动保护方面的制度也越来越健全,但是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问题却屡屡发生,故劳动者面对拖欠工资应如何解决?

接下来,我们就要来了解当发生工资拖欠事件之时,自己该如何运用电子数据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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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多长时间不发工资才算“拖欠工资”?

对于工资拖欠问题,需要了解公司多长时间不发工资才算拖欠劳动者工资?

具体根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此外,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如果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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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

当公司存在工资拖欠的情况时,人们可以依照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从而获得经济补偿,具体可以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此外,《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以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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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运用电子数据进行工资要债?

不少劳动者在进行拖欠工资上诉的时候,一般会用到欠薪条,但是别忘了,现在互联网信息技术得到飞速发展,我国对电子数据也做了相应的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电子数据属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范围。电子数据是指基于计算机应用、通信和现代管理技术等电子化技术手段形成包括文字、图形符号、数字、字母等的客观资料。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之规定,必须同时具备两个要件:以合法手段取得且没有疑点,有其他证据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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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案例1:要工资,可用微信语音作证

蔡晓芳曾受雇于个体工商户郭健,因郭健经营不善,导致拖欠蔡晓芳6个月的工资,共计18000元。蔡晓芳离职后,曾多次索要,但郭健虽然对欠薪表示认可,却一再拒绝向蔡晓芳出具欠条。久而久之,蔡晓芳渐渐觉得万一郭健日后否认,便会导致自己口说无凭,于是在与郭健微信聊天时留下语音:“郭健老板:你欠我的18000元工资已经半年了,目前,我母亲患病住院急需用钱,能不能多少先调剂一点儿给我应急。”郭健回复说:“实在对不起,可我又确实没有办法。”事后,郭健果然赖账,好在蔡晓芳已经证据在握。在蔡晓芳进行拖欠工资上诉之时,就把微信语音作为呈堂证供,最后蔡晓芳赢得诉讼。

案例2:索要工资,可用手机录音作证

2017年4月1日,卢娟娟从公司离职,财务人员告诉她,因为公司经营亏损,一时难以支付给她15000元欠薪,经理转告她两个月后再来领取,且不愿出具欠薪条。卢娟娟便以向经理核实为由,给经理打了电话,并悄悄地全程录音,内容是复述了一遍财务人员说的话,且表示只要是经理意思,她可以接受。经理当即爽快地承认了。两个月后,卢娟娟前往索要工资时,经理、财务人员竟然异口同声地否认欠薪。而在听了卢娟娟播放的录音后,又不得不承认欠薪。

本案中的卢娟娟以合法的手段取得电话录音,并且将欠薪条等其他证据作为呈堂证供,最后卢娟娟获得工资也获得经济补偿。


通过对以上案例进行分析,当您面对工资拖欠的时候,不要慌,只需要留心注意电子数据,并将电子数据转变为电子证据,从而通过合理且合法的方式取得的电子证据,就可以帮助您维护自身权益。值得一提的是在实践中,当您与对方当面或用电话沟通时,可以偷偷录制双方沟通的过程取得的录音,不过法院只要认为属于合法取得,当属有效。此外,微信语音同样属于“电子数据”证据。需要注意微信语音一是保存原始记录,二是微信语音中的记载内容应当尽量清晰、准确,不仅语音的各方当事人身份在微信语音中必须要有明确体现,还必须要有欠薪时间、金额、支付时间等具体内容。所以,在拖欠工资诉讼中,人们也可以运用到电子数据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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